赵波同志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确权发证检查验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处在进一步完善主体改革、全面深入推进配套改革的关键阶段。为此,省林业厅决定召开这次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检查验收工作会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林改总体情况
    (一)目前进展
    在借鉴和学习兄弟省的经验基础上,我省于2006起选择宁国、黄山、南谯、怀远县四个县(市、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随后增加潜山和霍山两县作为试点县,一年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皖发〔2007〕11号),省政府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各级层层组建林改队伍、制定林改方案、开展政策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全省林改工作由此全面展开。截至目前,全省林改已完成勘界面积5286.8万亩,占应勘界面积的99.1%,已发证发证面积5061.4万亩,发证率达94.8%。已建立林业行政服务中心县级45个、乡级36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41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森林保险等相关工作相继推开,正向纵深推进。
    (二)成功经验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直接关系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涉及到农村稳定和经济发展。全省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一直将其作为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先试点、后推开,确保林改工作既积极主动、又扎扎实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市、县、乡各级基本都做到“三个一”,即成立一个领导组、召开一个动员会、出台一个文件。为贯彻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今年8月19日,我省召开高规格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王金山,省长王三运等省领导亲自莅会并作重要讲话。二是狠抓政策培训。省林业厅编印了林改培训教材、政策解答和大量的宣传材料,分发到全省,层层培训,一级抓一级,直至培训到村组。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林改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专刊、宣传标语、横幅等各种舆论宣传手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让林改政策进村入户。四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11号文件精神,省制定了《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执行,并统一规定,市、县、乡、村要层层制定方案,由上级林改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实施。五是加强督查指导。省林业厅成立了6个督查组,分别由厅负责同志带队、分片负责,每组督查2-3个市。主要督查进度和质量,决不允许走过场。六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自2007年9月底,省林改办建立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每半个月对各市及21个重点山区县外业勘界率、发证面积比、纠纷调处率、配套改革进展等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46期。
    (三)基本成效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全省林业和生态建设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林权有归属,农民得实惠,林区现和谐。具体表现为八个方面成效:一是林业产权更加明晰。通过勘界确权,落实了经营主体,群众拿到林权证,增强了兴林致富的信心。二是林业投资持续升温。通过改革相关林业管理政策,调整育林基金等涉林收费,强化为民服务,让利于民,投资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持续高涨。三是森林资源得到保护。产权明晰后,看山护林、防火除虫成为林农自觉行动,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四是营林质量不断提高。经营主体明晰了,林农经营目标更加明确,更加注重学习应用林业先进技术,营林质量不断提高。五是矛盾纠纷逐步化解。通过明确山林权属,调处山林纠纷,逐步化解各种矛盾,也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六是林合组织快速发展。七是林业发展势头良好。林业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全省林业产值连续4年以20%以上速度递增。八是依法行政不断加强。通过建立林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推动了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规范和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通过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了执法队伍,理顺了执法职能,规范了执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
    1、林改进展不平衡。目前我省林改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少数地方认识不高,存在着等待观望和畏难心理,有的起步较晚,有的抓而不紧,有的有“疑难杂症”,等等,影响了全省的总体部署。目前仍有一部分县(市、区)的发证率不及95%。
    2、林权纠纷问题依然突出。林改确权发证使客观存在的山林纠纷矛盾集中暴露,很多群众都希望在这次林改中得以解决。我省把调处纠纷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些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多种原因,在基层难以解决,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群众诉求,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加强政策宣传,努力引导和化解矛盾,争取做到让群众满意。
    3、“均山”不均的问题。我省林业“三定”山林承包到户率高,由于集体山场大部分已经承包到户,客观上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山林与农户之间的承包关系,在这次林改中没有调整的余地,因而出现了“三定”之后出生的一、两代人分不到山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山区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少数地方人员结构变动比较大,矛盾较为突出。
    4、配套改革需进一步推进。主要表现为:一是要素市场建立得不够,投融资担保体系尚未形成;二是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得不够充分,林权流转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三是林业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适应林改后的林业“三防”体系有待探索建立;四是林木采伐审批环节多,程序复杂,影响了林业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群众意见大,有待进一步放活;五是目前林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条块分割、职能交叉、力量分散、执法不力的问题有待于加强和整合。其他还有如育林基金存在着征收标准过高和使用方向不合理的问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低的问题等等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解决。
    二、充分认识林改确权发证阶段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确权发放证阶段的检查验收工作是林改“回头看”的重要方面,也是检查我省主体改革实际成效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验收,进一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明确重点,及时整改,全力推进下一步工作,从而考核和检验我省林改是否真正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
    一是总结成效、坚定信心的需要。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情况复杂,工作量十分浩大,任务极其艰巨,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攻坚克难,抢时间、抓进度、重质量,稳步推进,取得了主体改革的阶段性成果,我们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检查验收,可以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坚定信心,为下一步改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主体改革任务的完成,更加坚定了推进配套改革的信心。
    二是查找问题、巩固提高的需要。本次林改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林权70年不变,改革成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必须把林权证办成铁证。要把这次全面检查验收看成是一次有组织的、系统的、全面的“回头看”,要敢于面对,不怕揭短,乐于较真。要把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法的、不正确的东西纠正过来,把不规范的地方完善起来。目前,我省尚有一部分县(市、区)的发证率不及95%,个别县(市、区)进展极其缓慢。要通过本次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找出不足,完善提高,使全省林改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承前启后,深化改革的需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是人为划分的两个阶段,实际上是互为依存、相互促进、不分主次的,我在第一部分讲到,有的地方的配套改革已推进到相当阶段,在主体改革推进的同时,诸如要素市场、林权流转、投融资贷款担保、森林保险、采伐改革、三防体系、综合执法、组建经济合作组织等等,都已在推进之中。通过这次检查验收,可以进一步梳理、理清配套改革头绪,明确主攻方向,为下一步继续深化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四是评比表彰、扩大宣传的需要。这次检查验收的结果将载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历史档案,并将作为考核各地林改成绩的主要依据,还将作为全国和省级林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依据。同时,也为每个市、县(市、区)提供了横向比较的参照系,相互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赢,可以相互借鉴提高。这次检查验收,是又一次集结号的吹响,是下一步深入推进配套改革的序幕。借此机会,我们将通过检查验收推进林改,扩大宣传。我们要把林改每一阶段的任务、每一成功的经验、每一丰硕的成果及时宣传出来,让更多的人关注林改,让更多的人关注林业的发展和投身林业建设。
    五是抢抓机遇,深入推进的需要。我省林改工作从06年初试点开始已过三个年头了,时不我待。全国各地的林改也在如火如荼地推进,我省林改在全国第二批推进中处于领先位次,要保住这一位次,必须扎实有效地推进,特别是进度上,周边的湖北、河南、江苏等省都在强力推进,稍有懈怠,我们可能就有落后之虞。再者,我们也不能打疲劳战,总是在主体改革阶段徘徊,这不利于我们全力推进配套改革,也不利于前一阶段改革工作的总结提高。因此,我们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抓好林改确权发证阶段的检查验收。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对检查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林改的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克服盲目自满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按照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严肃对待,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全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各地要以此次省级检查验收为契机,抓紧组织力量,切实抓好查缺补漏和自检自查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准备,严阵以待,全面做好迎检工作
各地要按照林办电〔2009〕38号文件要求,在认真组织自查的基础上,积极迎接省级检查。按照要求,各地要在10月底前将自查验收报告等报到省厅,是否能按时报,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哪些方面还有差距?各地要做到胸中有数,不打无准备之仗。为了便于操作,省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次会议编印了《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省级检查验收方案》,提前发给大家供参考,也便于大家准备工作,检查验收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等一一予以明确,有利于各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尚未完成确权发证任务的少数地方,要千方百计抓紧当前有利时机推进工作。市局要抓好统筹协调,以便于与全省验收同步进行,确保不拖后腿。
    (三)深入实地,严把检查验收质量。
检查人员要按照《省级检查验收方案》要求,严格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履行检查验收职责,确保抽检的数量和代表性。检查人员必须深入实地,走村访户调查了解,全面掌握林改的过程和成效。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召开座谈会和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检查林改的操作是否规范合法、经营主体确定是否到位、林权证发放是否符合要求等等。通过内外检查和定量测评,检查组要对检查验收对象进行赋分评价,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初步通报。
    (四)严肃纪律,及时整改
为维护检查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真实、准确,对被检查验收县(市、区)弄虚作假或检查人员不负责任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和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从严要求自己。各地要按照省级检查验收组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服务好、配合好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特别是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县(市、区),要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向省厅上报整改报告,以便安排复查。
    四、以贯彻中央和省林业大会精神为契机,着力抓好配套改革和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
    (一)借贯彻中央和省林业大会东风,大力推进配套改革。
中央和全省林业大会后,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拿方案、拟文件、抓贯彻,不少地方力度很大,形势喜人。我们林业部门要乘势而上,把握这千载难逢的机遇,抓紧形成一个高质量、可操作性强、措施得力的好文件,重点解决几个关键性问题。具体工作中我们要选准切入点、突破口,争取配套改革有实质性进展。如在综合配套改革中的要素市场、综合执法、规范流转、资源评估、抵押贷款、合作组织等项工作,要素市场建设和综合执法是林业部门自身职能建设和基础建设,也是长远建设,要重点突破。同时,要千方百计为林农提供服务,要进一步放活经营和采伐管理,把资源变现,把流转搞活,促林农增收。
    (二)全面发动、广泛参与,迅速掀起今冬明春整地造林新热潮。
胡总书记在今年9月2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庄严承诺,我国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要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要增加13亿立方米,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非常实在的目标。要看清和珍惜全党、全民重视林业这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各地要有超常规的思路、方案、举措,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担负起这一历史赋予我们务林人的使命。我们倍感欣慰,更要加倍努力。
    王金山书记在省委研究审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时指出:安徽是农业大省,也是林业大省,我们对农业要高度重视,对林业也决不能忽视。现在要特别重视林业改革发展。在积极推进林业改革的同时要注重加快发展。改革是为了发展,林业改革的前提必须是要有林业发展;只有发展了,有了森林资源,才有林业改革。在讲到全省绿化时他强调,要特别重视村庄绿化,要做到“白天看不见村庄,晚上看不见灯光”。长廊工程要进一步完善,要抓好“断档”和“村村通”路两旁的植树造林,把环境绿化好。王三运省长在林业大会上强调许多新的优惠政策,各地要一一加以落实。
    最近,国家局紧急通知各省预报明年造林计划,我省在各市县前期分别上报的林业用地和10年造林申报计划基础上,今年共申报人工造林100万亩、封山育林150万亩、长防林100万亩、抚育2000万亩。营造林任务十分艰巨。各市县回去后,要立即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今冬明年新造林工作要有大贯彻、大举措、大行动、大造林的具体行动。要打破常规,举全市、全县之力而为之;要以政府重视、政策鼓励为先导,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引进市场机制,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大力推进。合肥市已经拿出大落实、大行动的规划。其他各市、县要抓好早落实、早行动。
    同志们!全省林改确权发证阶段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这次会议后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检查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再掀深入贯彻中央和全省林业大会精神的热潮,为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主体改革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来源:)            


本网站网络实名:安徽省林业厅网站群  主办:宿州市林业局 管理员QQ:814035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114号  邮编:234000  联系电话:0557-3929950(fax)
E-mail:suzhou#ahly.gov.cn 宿州市林业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