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林业局文件

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砀山、萧县、泗县、墉桥区林业局: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07年6月全面启动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市确权发证工作已基本结束。日前灵璧县已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受省林业厅委托我局将于明年1月下旬按《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检查验收方案》的要求,对其他县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根据省林业厅要求,结合灵璧县检查验收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包括县级和村级两个层次。主要包括组织发动、经费使用、民主决策、林权登记、规范操作、纠纷调处、明晰产权、林权证初始登记率、林改成果,档案资料等方面。
(一)林改档案。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检查、总结等材料;二是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三是落实林权中的各种村组调查图表、清册、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材料;四是林权争议、纠纷处理等材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立卷,严格按照《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实行一县区一乡镇一村一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林权登记。林权登记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林权登记清册及载有相关登记内容的纸质材料、硬盘、光盘、《受理林权登记申请清册》、《林权证发放登记册》及林权证存根等。
(三)检查验收材料。主要包括自查验收报告、统计材料及林改典型材料。典型材料要反映林改特点、林改成效、具有闪光点。
    (四)林农对林改的反映情况。主要是林改工作以来,各地林改宣传发动,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林农护林防火意识,林业综合执法情况,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林农从林业中得到的收入,林业行政服务中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林农和村干部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验收方法
    检查验收的方法采取县区、乡镇、村组织自查,县区对镇、村组织检查验收,市组织抽查的方式。各县区要组织对有改革任务的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将根据省林业厅的要求对各县区按照各乡镇改革面积从大到小的顺序等距离抽查3-6个乡镇,被抽到的乡镇随机抽查1个村,二个组,每组抽查不少于4户,对林改认知情况进行调查。在抽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检查验收标准按照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级检查验收标准和具体评分办法进行。
    三、检查验收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成立检查验收小组,负责对各级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核查小组应写出自查报告。各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各级林业部门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做好这一林改至关重要的阶段性工作。对被检查验收县区弄虚作假或检查人员不负责任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通报批评。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相关评比表彰的主要依据。
四、检查验收的时间要求
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明年元月上旬前完成。自查验收报告于12月底前报市林改办。元月下旬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进行核查验收,2月底完成全市的抽查验收工作。
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成果上报联系人:刘德正
    联系电话:0557-3925603
E-mail:ahxx8899@126.com
特此通知

 
(来源:   点击数:223   录入:suzhou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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