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林业局文件
林办函〔2009〕21号

关于开展林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林业局: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林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于2010年元月15日前报市林业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评选条件、林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林业信息工                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林业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所在

林业

部门

意见

(章)           

市林业局意见

(章)           

省林业厅意见

(章)           

注:主要事迹要求控制在2000字以内,可另付纸张。

 

 

 

林业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单位

 

学历

 

政治面貌

 

 

所在

林业

部门

意见

(章)           

市林业局意见

(章)           

省林业厅意见

(章)           

注:主要事迹要求简明扼要。

 

 

 

评 选 条 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落实了“一岗双责”、“领导接待日”等信访工作制度,注重为林农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并解决在萌芽状态。

2、各项信访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全面落实,信访基础工作好,信访隐患少。

3、对本地、本单位发生的信访事件处置果断、措施得力面面俱到效果明显。

4、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积极主动,限时办结,狠抓落实,本年度内没有发生重复信访问题。

5、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内信访数量少,并且没有出现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团结协作。

2、热情信访工作,熟悉相关信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业务精湛。

3、主动参与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对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尽职尽责,办理及时,科学合理处置、无重复信访事件发生。

4、积极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及其他相关业务性工作。

 
(来源:   点击数:379   录入:ban   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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