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2010年01月08日   点击数:194   来源:办公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林业行政监督,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为目标,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和行政效能,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促进林业行政工作勤政高效,实现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政务公开要严格遵循以下三条原则,即依法公开,真实有效和全程监督的原则;利民便民和持续深入原则;政务公开与行政管理紧密结合的原则,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林业行政管理自觉坚持的行政方式。

    政务公开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对林业行政管理内容、环节和结果的公开,提高林业工作透明度;通过对公开形式的规范和完善,使人民群众与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更加顺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林业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翔实、形式规范、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真正成为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包括社会公共事务公开和机关内部管理活动公开两部分内容(详见政务公开目录)。

   (一)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开事项:

    1.林业政策法规:包括国家、省、市各级制定出台的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指令,重要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修订、修改和废止情况等。

    2.重大决策:包括林业发展远景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点工作任务,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等。

    3.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执法项目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承办科室等。

    4.行政许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许可程序、办理期限、办理地点、承办科室等。

    5.行政收费与公共资金管理使用:包括收费的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事项名称、投资规模、资金用途、使用原则等。

    6、部门职能与机构设置:包括机构名称、工作职责、职权、管理范围等。

    7、服务与监督:包括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工作纪律、公开的形式、监督的办法与途径等。

   (二)机关内部管理活动的公开事项:

    1.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等。

    2.机关财务状况:包括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制度、重大财务支出等。

    3.基本建设与大宗物品采购:包括采购内容、采购物品种类、资金数目等。

    4.干部使用:包括工作人员录用、调动,职务晋升,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

    5、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包括机关水电、国有资产、职工住房、职工福利、机关安全卫生管理及干部职工应当知晓或者需要知晓的其它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形式必须满足并服从公开的内容和对象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社会公共事务将采取媒体、文件、会议和设立公开栏的形式予以公开,并尽快实行电子政务公开;对机关内部管理活动采取会议、文件和设立公开栏的形式予以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要求,每年年初,由各科室、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形式,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主管领导、牵头、承办、检查考核部门及责任人,以正式文件或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政务公开的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的,按程序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并及时公布,作出说明。

   (二)提报:承办科室根据工作责任,在开展正常业务工作的同时,提出是否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报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三)审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部门主管领导对承办部门的意见进行研究审定,作出审定意见。

   (四)公开:主办和承办科室根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或主管领导审定的意见进行公开。公开后要注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改革措施或决策决定之前,先召开咨询论证会或者座谈会,进行预公开,广泛征询意见。

   (五)反馈:承办科室将政务公开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进行分类处理,通过建立“意见反馈栏”、“回音壁”,召开会议或其它形式对意见、疑问及征理情况进行解释,再公开。

   (六)建档:政务公开基本程序完毕后,各科室要及时将形成的资料收集整理,交局办公室统一归入政务公开档案,以备存查。

    六、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既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前提、基础和保障。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科室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林业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让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林业政务公开的形式、程序和途径,引导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科室要按照职能规定,对公开的事项逐条分析,围绕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批权限、服务承诺等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发布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的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建立和完善对新闻媒体坡露重大问题的核查和回复制度;建立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同时,要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身的检查和考评。局纪检组要把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作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等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机关政务公开的监察力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局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纪检组、办公室、森防站、林政科、营林科、森林公安分局、绿化办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机关政务公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科室要自觉履行政务公开责任主体职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整体合力。同时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将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查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本网站网络实名:安徽省林业厅网站群  主办:宿州市林业局  管理员QQ:814035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114号  邮编:234000  联系电话:0557-3929950(fax)

E-mail:suzhou#ahly.gov.cn